通过工作计划的落实,我们能够减少工作中的不确定性,只有在工作计划明确的前提下,才能高效利用时间和资源,避免重复劳动的困扰,以下是加分文档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结核病工作计划5篇,供大家参考。
结核病工作计划篇1
为进一步加强我街道结核病防治工作,有效遏止结核病的流行,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根据我街道结核病疫情与防治工作现状,特制定计划如下:
一、充分发挥医院结防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作用,进一步完善一支稳定的管理人员队伍及社区督导医生队伍。
二、进一步完善、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包括:肺结核管理督导医生职责、肺结核工作奖惩、肺结核病人转诊等制度。
三、做好病人发现的及时性、准确性。做好可疑肺结核病人的转诊工作。放射科登记簿、转诊登记本、门诊日志登记齐全。病人报告率、转诊率、转诊到位率达上级要求。
发现和治愈涂阳肺结核病人是控制结核疫情的最重要的措施。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抓好疑似结核病人及结核病人的发现及转诊工作;按照网络追踪要求和项目要求,对病人开展追踪工作,督促病人就诊,提高病人发现率;各科室对结核病人及疑似病人的转诊必须按照区cdc结艾科要求,开据转诊单,并作好相关记录以备查。
四、落实结核病病人的追踪,追踪率达上级要求。
五、初治病人及复治病人必须按时服药、及时查肝功能、痰检和胸片,痰检必须3次。随访查痰率达上级要求。
六、管理人员及督导人员按要求对辖区内的病人进行管理。涂阳病人实行全程督导管理,涂阴病人实行全程化疗管理。病人系统管理率、涂阳病人家属筛查率、新涂阳治愈率达上级要求。
督导员每督导一次完成一份督导报告,要求内容详细、数据真实准确,能反应被督导单位及个人对病人实施治疗管理的具体情况,找出问题,及时反馈信息,以利于更好地实施项目工作。
七、切实做好转入、转出肺结核病人管理,流动人口跨地区管理率、转出反馈率、转入病人管理率达上级要求。
八、转归时督导本、协议、登记簿、督导表、补贴报销记录清楚,五者相符。认真、如实填写各类报表,并按时上交。
九、每年围绕结核病防治的策略、形势开展相关人员的宣讲:按时召开辖区内例会,对相关医务人员就肺结核的相关知识每季度至少培训1次;dots人员培训到位率90%以上。落实医务人员培训工作内容包括:《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结核病新诊断标准等,至少一年1次。
十、开展流动人口结核病宣传工作(一年不少于4次),并围绕3.24结核病宣传日开展相应的活动,宣传日活动有创新。日常宣传覆盖一定量的重点人群(流动人口、学生),发展非政府组织参与宣传工作。
十一、落实结核病特困病人(辖区病人5%,但不少于1人)的关怀工作。 十二、规范、及时处置学校及其他聚集性结核病疫情。
十三、结合全球基金项目心理支持工作,针对病人开展结核病相关讲座、沙龙活动;开展结核病病人沙龙不少于2次/年。
十四、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结核病防治相关工作。
石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预防保健科
结核病工作计划篇2
加强我校结核病健康教育工作,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增强结核病防病意识,保障师生健康,并由学校向家庭、社区辐射,提高人群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降低结核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推动了我市结核病防治规划更好地落实和完成创建卫生城市的目标特制定此计划:
一、组织领导
成立结核病防治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主要工作:
1、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结核病控制工作的领导,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审议结核病控制计划,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和任务;保证结核病防治落实到位。
2、学校分管领导和健康教育任课教师各1名要积极参加市级结核病防治知识统一培训;
3、参加市级培训或负责的健康教育任课教师,要利用利用宣传员手册采用讲座形式对全校教师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专题培训;
4、学校将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授纳入学校常规卫生教育课程,组织对学生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培训,可通过开展主题班会、组织学生观看光盘、专题讲座、国旗下讲话、知识竞赛、黑板报、橱窗等形式进行宣传。
5、学校通过召开家长会或由学生将“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发放给家长的方式(要收集家长阅读后的信息反馈资料),将结核病防治知识由学校向家庭传播。
6、加大学校晨检工作力度,落实病人发现的各项措施,在学生中开展病人发现工作。
7、加大国家对结核病免费治疗政策的宣传力度,积极有效地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促进活动。
8、建立健全各种档案。
三、保障机制
1、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把结核病防治工作纳入评先和目标考核当中,对在此工作中出现失误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学校领导对结核病防治工作要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督促,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学校要在经费、物质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一、强化领导,明确职责
1、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结核病防治工作,加强对本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卫生防疫工作纳入对学校的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定期对学校传染病及结核病防治措施进行自查,研究解决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重点宣传各学校要配备专(兼)职校医或保健教师,确定传染病疫情信息员;要建立学生健康体检制度,新生入校体检及在校生、教职员工的健康检查工作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将结核病检查列入健康检查的主要内容,做到结核病早发现、早控制;要建立健全学校结核病防治管理制度、工作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落实结核病防治工作职责,制定完善应对突发疫情应急预案,以有效应对学校结核病和突发疫情;要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对教室、宿舍、食堂等人群密集场所定期进行通风消毒、清扫保洁,消除卫生死角,有效预防结核病等传染病的发生;要广泛开展预防呼吸道传染病的健康教育,举办知识讲座,发放有关结核病和其他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资料,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并对有关结核病管理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学校的自我防控能力。
二、加强宣传日常监测报告,及时应对疫情的有关知识
早发现、早隔离、早治愈肺结核和呼吸道传染病病人是控制结核病和呼吸道传染病在学校流行的最有效措施。学校师生如发现有咳嗽、咳痰2周以上或有咯血或血痰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可通过自报、互报向学校传染病疫情信息员报告,对于未成年可疑症状者,疫情信息员应同时通知学生家长。学校班主任和辅导员要加强对学生的晨检和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工作,对因病请假者要追查病因,防止对肺结核和不明原因发热病人失去管理。学校要严格执行结核病疫情报告制度,发现结核病疫情必须于24小时内进行报告。
与此同时,学校应对确定的疫源地(学生居住和学习的集体环境)进行紫外线定期消毒。改善学生宿舍和教室过度密集状况,以及室内通风换气条件。搞好学校环境卫生,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公共卫生习惯,锻炼身体增强体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和卫生局和教育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学校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保障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结核病主要通过近距离呼吸道传播。在群体环境下如果存在结核病传染源就特别容易发生结核菌的传播。学校是典型的群体环境存在发生结核病聚集性病例疫情的高风险需要给予重点关注。
二、建立卫生、教育两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完善并落实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制度,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切实做到对结核病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有效预防控制学校结核病的发生和流行保护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三、学校将结核病防治工作列入区域卫生规划,负责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及时联系县疾控中心做好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学校要指定在校医护人员负责结核病防控工作,担负结核病监测、疫情报告、可疑病人转诊、管理、健康教育和日常管理等工作,并列入年度教育、卫生工作检查内容。
四、相关部门职责
德育处
1、负责学校结核病疫情预防控制工作的督促与检查建立学生健康体检制度。
2、会同卫生局制定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学校有关人员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培训;
3、加强与卫生局的沟通及时了解本地区学校结核病疫情等相关信息。
4按规定设立校医室、配备卫生专业人员或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内结核病疫情
班主任
1、建立健全本班结核病疫情的发现、收集、汇总与报告管理工作制度
2、做好因病缺勤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
3、主动配合学校做好传染性病人的.隔离、密切接触者筛查、环境消毒、宣传教育等疫情处置措施的落实。接受上级部门结核病疫情的督促、检查
4、负责组织开展对学生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5、班主任是本班结核病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
五、监测报告
1、学校要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工作制度指定专职或兼职传染病疫情报告人。
2、学校一旦发现肺结核报告病例,应详细记录病人的年级、班级住址和联系方式立即通知并报当地教育局要求其采取相关防控措施,防止传播扩散并积极进行救治。
六、预防控制
一日常预防
1、学校要积极利用健康教育课、班会、讲座、板报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的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增进广大师生对结核病的了解,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要尽可能地减轻学生的心理压力和学习负担增加营养、加强锻炼注意个人卫生。
2、学校要指定专人对教室、办公室、电教室、实验室、走廊和楼梯口等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和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3、学校要实行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无儿童预防接种证要及时予以补证、补种后方准入学。
4、完善新生入学体检制度将肺结核筛查列入检查内容筛查工作必须按要求落实到位并将检查结果列入学生健康档案。对确诊的传染性肺结核病人要实行休学、在家或住院隔离治疗待疾控中心诊断无传染性后方可复学,非传染性病人根据病情严重程度等因素实施休学或在校治疗,在校治疗就学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结核病人全程督导联合化疗管理规定,在当地医生或校医的督导下,实施全程督导化疗确保规则用药。
5、充分发挥学校卫生室和传染病疫情报告人的作用及时发现咳嗽、咯痰二周以上或有发热、盗汗及咯血等可疑肺结核病症状的学生按规定时限及时报告疾控中心,并由学校督促其尽快到疾控中心诊治。
二、疫情控制在学校群体中发现3例以上含3例有流行病学关联的肺结核病人时即可认定为学校发生肺结核病聚集性病例疫情需采取以下措施
1、当发生肺结核病疫情时应立即向教育局或县疾控中心书面报告。接到学校疫情报告后要及时核实疫情一旦确认应立即组织结核病防治专业人员进入学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进行疫源追踪、密切接触者筛查制定控制方案指导学校落实各项防治措施防止疫情蔓延。
2、学校对发生肺结核疫情的联合疾控中心指导学校师生和学生家长认真讲解结核病防治有关知识消除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的恐惧心理最大限度地消除结核病疫情对学生学习的影响。
3、对发现的肺结核病人要及时进行治疗管理防止结核病疫情在校内传播蔓延学校在查验疾控中心出具的准予复学证明书后方可允许患结核病的学生复学。
七、监督管理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加强协作进一步加大对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确保结核病防控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要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防控任务目标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对因疫情报告不及时、可疑病例不按规定及时处理、为有传染性的学生开具复学证明、不认真落实结核病筛查工作而造成结核病在学校传播流行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按照学校有关制度严肃处理。
结核病工作计划篇3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工作,促进我校结核病防治工作水平的提高,按照《中小学校结核病健康教育试点推广实施方案》,以及市关于开展结核病健康教育工作的有关计划和要求,现将我校开展此项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的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学校结核病健康教育工作,树立责任心和紧迫感,充分认识学校结核病防治的形势。通过学校相关领导和健康教育老师对相关任课教师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培训,加强对在校学生结核病的防治知识的教育,结合相关宣传材料,增强在校师生结核病防病意识和知识水平,从而促进师生健康,培养学生健康的卫生习惯。通过学生对家长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宣传,由家庭向社区辐射,从而提高我校结核病防治知识的知晓率,降低结核病发病率。探讨我校结核病健康促进工作的有效模式。
二、目标人群46年级学生
三、健康教育的主要内容
1、结核病防治科普知识;
2、怀疑得了结核病的患者应到哪里就诊;
3、国家对结核病患者治疗的救助政策;
4、结核病患者治疗应注意事项和要求。
四、工作措施
1、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学校结核病健康教育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组长:张胜副组长:陈玲郭耘姪
组员:张新元林敏吴慧余怡刘莉莉曹楚君陈小艳及各班班主任
卫生室:吴萍分工如下:
张胜:负责全校结核病总责及经费落实工作陈玲:负责督查结核病健康健康工作的开展郭耘姪: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结核病健康教育工作林敏:负责组织教师开展结核病主题班会活动
吴慧:负责做好师生和学生家长结核病情况统计,严防结核病的传染。
曹楚君:负责做好班级协调工作,确保安全有效地开展各项活动。
2、学校认真按照《中小学校结核病健康教育试点推广实施方案》要求,将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授纳入学校常规健康教育课程,组织对学生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培训。
3、学校扎实开展多形式的结核病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4、结核病防治知识由学校学生向家庭传播。
5、认真做好师生和学生家长结核病情况统计工作。
6、认真做好结核病健康教育工作总结,接受督导检查。
五、认真做好相关档案资料的收集,做好工作总结。
1、各种培训资料、各种活动照片、宣传资料、签到册、培训资料等都要留存。
2、结核病健康教育档案资料由专人负责收集,建立专档。
3、做好结核病健康教育活动的总结工作。湖滨路小学
20xx年3月2日
结核病工作计划篇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和卫生局和教育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学校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保障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结核病主要通过近距离呼吸道传播
在群体环境下如果存在结核病传染源就特别容易发生结核菌的传播。学校是典型的群体环境存在发生结核病聚集性病例疫情的.高风险需要给予重点关注。
二、建立卫生、教育两部门协调工作
机制完善并落实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制度,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切实做到对结核病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有效预防控制学校结核病的发生和流行保护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三、学校将结核病防治工作
列入区域卫生规划,负责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及时联系县疾控中心做好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学校要指定在校医护人员负责结核病防控工作,担负结核病监测、疫情报告、可疑病人转诊、管理、健康教育和日常管理等工作,并列入年度教育、卫生工作检查内容。
四、相关部门职责德育处?
1、负责学校结核病疫情预防控制工作的督促与检查建立学生健康体检制度。
2、会同卫生局制定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学校有关人员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培训;
3、加强与卫生局的沟通及时了解本地区学校结核病疫情等相关信息。
按规定设立校医室、配备卫生专业人员或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内结核病疫情:
1、建立健全本班结核病疫情的发现、收集、汇总与报告管理工作制度?
2、做好因病缺勤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
3、主动配合学校做好传染性病人的隔离、密切接触者筛查、环境消毒、宣传教育等疫情处置措施的落实。接受上级部门结核病疫情的督促、检查?
4、负责组织开展对学生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5、班主任是本班结核病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
五、监测报告
1、学校要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工作制度指定专职或兼职传染病疫情报告人。
2、学校一旦发现肺结核报告病例,应详细记录病人的年级、班级?住址和联系方式立即通知并报当地教育局要求其采取相关防控措施,防止传播扩散并积极进行救治。
六、预防控制
一、日常预防
1、学校要积极利用健康教育课、班会、讲座、板报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的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增进广大师生对结核病的了解,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要尽可能地减轻学生的心理压力和学习负担增加营养、加强锻炼注意个人卫生。
2、学校要指定专人对教室、办公室、电教室、实验室、走廊和楼梯口等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和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3、学校要实行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无儿童预防接种证要及时予以补证、补种后方准入学。
4、完善新生入学体检制度将肺结核筛查列入检查内容筛查工作必须按要求落实到位并将检查结果列入学生健康档案。对确诊的传染性肺结核病人要实行休学、在家或住院隔离治疗待疾控中心诊断无传染性后方可复学,非传染性病人根据病情严重程度等因素实施休学或在校治疗,在校治疗就学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结核病人全程督导联合化疗管理规定,在当地医生或校医的督导下,实施全程督导化疗确保规则用药。
5、充分发挥学校卫生室和传染病疫情报告人的作用及时发现咳嗽、咯痰二周以上或有发热、盗汗及咯血等可疑肺结核病症状的学生按规定时限及时报告疾控中心,并由学校督促其尽快到疾控中心诊治。
二、疫情控制
在学校群体中发现3例以上含3例有流行病学关联的肺结核病人时即可认定为学校发生肺结核病聚集性病例疫情需采取以下措施?
1、当发生肺结核病疫情时应立即向教育局或县疾控中心书面报告。接到学校疫情报告后要及时核实疫情一旦确认应立即组织结核病防治专业人员进入学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进行疫源追踪、密切接触者筛查制定控制方案指导学校落实各项防治措施防止疫情蔓延。
2、学校对发生肺结核疫情的联合疾控中心指导学校师生和学生家长认真讲解结核病防治有关知识消除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的恐惧心理最大限度地消除结核病疫情对学生学习的影响。
3、对发现的肺结核病人要及时进行治疗管理防止结核病疫情在校内传播蔓延学校在查验疾控中心出具的准予复学证明书后方可允许患结核病的学生复学。
七、监督管理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
加强协作进一步加大对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确保结核病防控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要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防控任务目标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对因疫情报告不及时、可疑病例不按规定及时处理、为有传染性的学生开具复学证明、不认真落实结核病筛查工作而造成结核病在学校传播流行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按照学校有关制度严肃处理。
结核病工作计划篇5
为切实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根据《湖南省结核病防治工作任务书》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1、稳固dots覆盖率。以县(市、区)为单位的dots覆盖率保持100%。
2、加大肺结核患者发现力度。肺结核患者发现率达到70%,即全市共发现1712例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其中760例新涂阳肺结核患者。全市共发现耐多药肺结核患者15例。
3、加强患者治疗工作。新涂阳肺结核患者治愈率≥85%。
4、稳步推进耐多药肺结核规范化诊疗工作。以县市区为单位,耐多药肺结核规范化诊治覆盖率达到30%。
二、工作指标
1、新涂阳肺结核患者治愈率达到85%。
2、涂阳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筛查率达到88%。
3、报告的肺结核患者和疑似肺结核患者归口管理总体到位率达到88%。追踪到位率达到85%以上。
4、跨区域流动的肺结核患者信息反馈率达到80%。
5、流动人口肺结核患者成功治疗率达到73%。
6、县级结核病痰培养工作覆盖率达到40%。
7、耐多药肺结核可疑者筛查率达到30%。
8、在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中结核病的筛查率达到83%。
三、培训和会议计划
1、会议:共计5次。包括全市结核病防治工作会议1次。全市结核病防治经费测算研讨会1次。全市医防合作现场经验交流会1次。召开县市区结防科主任或资料员工作例会2次。
2、培训:共计3期。痰培养及药敏试验培训班1期。门诊医生肺结核诊断治疗原则及耐多药患者筛查培训班1期。县级以上医院肺结核归口管理及结核病防治培训班1期。
四、保障措施
1、贯彻落实防治规划,加大经费投入。要按照《湘潭市“十二五”结核病防治规划》的要求,结合各单位各地实际情况,逐一落实各项工作和配套措施。
建立和完善“政府投入为主、分级负责、多渠道筹资”的结核病防治经费投入机制,将结核病防治经费纳入政府的财政预算,保证规划的顺利实施。
2、学习宣传《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协调各方关系,推动服务体系建设。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卫生部修订的《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文件,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继续加强和完善结核病防治一体化服务体系。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协调医疗卫生保健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之间的关系。
3、完善结核病医疗保障政策。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肺结核辅助诊疗单病种定额付费工作,肺结核患者每人每疗程报销800-1000元。随着新农合筹资增加,逐步增加报销金额。积极推行难治性(耐药性)结核病大病救助政策。
4、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开展健康促进。各地要按照湘潭市卫生局《关于组织开展20xx年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
5、努力做好结核病人的归口管理工作,减少肺结核及可疑肺结核病人的漏报现象发生。结核病人归口管理实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保健机构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及责任追究制。
医疗保健机构应组织相关科室医技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定专人负责结核病疫情登记、报告和结核病人的转诊工作,县市区疾控中心要指定专人每天或每周对县级医疗机构的.结核病疫情登记、报告、转诊和规范治疗进行督查。确保肺结核病人或疑似肺结核病人的疫情报告率达到100%,各级各类医疗卫生保健机构肺结核病人转诊率达到95%,追踪到位率大于85%。
6、突出工作重点,加大督导力度,讲究督导方法。在注重工作目标和工作指标督导的基础上,将痰培养、耐多药肺结核可疑患者筛查、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中结核病筛查、归口管理、转诊追踪和问题督导作为重点,在督导方法、督导形式、数据的抽查、督导对象的选择上将以实效为考量,杜绝弄虚作假。
7、加强财务监管和项目物资管理。按照项目《财务管理手册》和《物资采购与资产管理手册》要求,加强经费和物资的管理,及时报送经费使用报表。对调拨的设备、物资要专物专用,及时入账,每半年对项目物资进行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8、规范药品管理。继续做好抗结核固定复合制剂的使用和管理,要严格按照《抗结核药品管理手册》的要求,做好药品计划,调节和分发等工作,及时上报药品管理报表。